负责人:李子君主任
电  话:0459-6404600
传  真:0459-6404600
E-mail:lflszt@163.com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腾路东城领秀L座商服(龙凤区政府对面)

  龙凤律师事务所始建于1986年,是大庆市首次成立的几家国办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自成立以来,见证了我市律师业的发展、成长,为我市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律师。本所在2002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更名为黑龙江龙凤律师事务所,从司法局分离出来,开始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成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现本所位于大庆市龙凤东城区中心地带,以高素质法律人才为事业基础,现有专职律师6名,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及法学学士学位。
  六名执业律师不仅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工作经验,而且有很强的敬业精神,该所建立了严格的在职培训制度、严肃的案件讨论制度,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各类专业人才的良好组合,各法律专业律师的合理配置,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广博专业能力的资深律师与充满活力的青年律师的有机结合,组成了龙凤所优质、高效服务的运作整体,为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所还担任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及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还是数家高校的法律院、系本科和研究生的实习基地。本所自2004年连续八年被评为龙凤“全区创建经济优良法制环境先进集体标兵”等一系列先进荣誉称号。本所还与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大庆市公安局、龙凤看守所开展了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活动,与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法律企业等活动。
  本所在传统的诉讼、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与良好的信誉,在各级法院、各类仲裁机构均有大量的成功案例,同时还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每年承办若干法律援助案件,自2006年开始积极参加政府涉法信访案件,配合区信访办解答群众上访案件百余件,曾先后代理“龙华佳苑”、“向阳村土地承包”等群体信访案件,及“铁东拆迁”农民工法律援助件,为社会的团结、和谐及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决了实际困难,作出了显著成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的改革,律师业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面对激烈的竞争,不急燥,苦炼内功,他们坚持自己的服务理念:诚实、勤奋、高效、敬业。树立法律服务的品牌意识,始终坚持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放在首位,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用自己的力量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本所荣誉:
2004年黑龙江龙凤律师事务所被中共大庆市龙凤区委员会评为全区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先进集体标兵”。
2006年龙凤律师事务所 荣获全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黑龙江龙凤律师事务所 荣获年度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
2007年龙凤律师事务所 被评为年度全区司法行政“先进单位”
2012年黑龙江龙凤律师事务所被大庆市司法局、大庆市律师协会评为“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2年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为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星级信用单位“四星级”。
先进个人
2007年被大庆市龙凤区区委、区政府评为2006年全区“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被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评为2007年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被大庆市龙凤区政法局评为2008年全区“学创”活动优秀政法干警。
2010年本所张涛律师被大庆市司法局、大庆市律师协会评为2009年度大庆市优秀律师。
2011年本所张涛律师被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评为2010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2年本所张涛律师被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评为2011年大庆市龙凤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2012年12月本所张涛律师被省司法局、省法院、省公安厅、省老龄委评为全省老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12月本所张涛律师被评选为全市“四百”先进个人。
2012年本所张涛、李子君律师被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聘请法律专家顾问团专家。

2013年本所李子君主任被聘为大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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